各系(院):
2009年度我校教师教学科研综合评估工作已经开始。根据我校《教师教学科研评估暂行办法》(院教字[2004]12号)的文件精神,请各系(院)于2010年元月5日之前将本次教学科研综合评估被评为“优秀”的教师名单(按本系任课教师的30%比例)报送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科。
宿州学院教务处
2009年12月29日